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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有效】关于成立湖口县新动能产业园(标准化厂房)二期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南北港、武垦场,县政府有关部门,县直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工作部署,紧紧围绕“跨入全省十强、争当四个标杆”奋斗目标,奋力再造湖口发展新优势,推动湖口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成立湖口县新动能产业园(标准化厂房)二期项目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领导小组组成人员:
组 长:江训开 县委书记、县长
副组长:史 文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叶 子 县政府副县长
卢伟俊 县政府副县长
曹利平 县政协副主席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
成 员:梅慧菊 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
张 萍 县发改委主任
吴小锋 县财政局局长
柳效强 县审计局局长
汤 勇 县住建局局长
曹利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
饶正勇 县环保局局长
夏敏谦 县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
彭长征 县建发集团董事长
李再军 县建发集团总经理
张海林 县工投公司总经理
周时勇 县财政局国资部门负责人
领导小组下设湖口县新动能产业园(标准化厂房)二期项目建设办公室,张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彭长征、李再军、周时勇等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、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和结算,并按财务管理要求设立账户、刻制公章和印鉴,项目建设资金独立核算。
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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