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类别:
县政府办公室文件
文件编号:
湖府办字〔2020〕63号
公开方式:
主动公开
生成日期:
2021-01-05
公开时限:
常年公开
公开范围:
面向全社会
信息索取号:
000014349/2021-14938
责任部门:
政府办
相关解读:
相关文件:
【有效】关于认定城山镇等四个乡镇为信用乡镇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南北港、武垦场,县政府有关部门,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湖口县创建信用乡镇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湖府办发〔2016〕9号)和《关于印发<关于继续全面推进湖口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湖府办发〔2020〕30号)要求中,按照信用乡镇评定标准,经过申报、审核等工作程序,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审定,决定认定城山镇、舜德乡、流芳乡、张青乡为信用乡镇。
希望以上四个信用乡再接再厉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,不断提高信用水平,促进信用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。其他乡镇要认真学习信用创建的做法和经验,大力推进信用创建工作。继续推进全社会形成讲信誉、守法纪的良好信用环境,更好的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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